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兵团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和职业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兵团专项检查组来校前,有关实验室安全前期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并持续督促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的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未取得安全准入资格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等文件,5月28日前,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重点落实整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兵团检查组来校台账检查准备。
3.各单位自查自纠完成后,学校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
各单位于5月28日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文件要求,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并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内容。
(三)兵团教育局专项检查
兵团教育局近期来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统计表》(附件4),审核盖章后,于5月28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OA系统发送至雷福祥老师处。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