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根据《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为推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顺利开展,在平台部署前,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开放信息,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制定收费标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共享平台管理人员确定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确定一名大仪开放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系工作;各单位设一名院级的后台管理员,负责学院平台的信息上载与日常管理;每一台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确定实际管理的设备管理员和操作人员(一般由一人兼任)。
二、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制定
除校内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使用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均应收取一定费用,相关学院需制定每台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测试收费标准。依据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规定,仪器设备使用收费项目包括实验材料费、水电气消耗费、技术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维修费等,可参考国内或本地区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情况。
三、大型仪器设备入网申请
购置单台(套)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系统管理平台,请各单位按照前期报送的大型仪器设备提交入网申请材料。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入网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至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02室),电子版(扫描件)通过OA系统发送至雷福祥老师处。
附件1: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入网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件2: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
(以上附件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