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及寒假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管理
一是寒假期间加强对实验室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
二是假期做好实验室管理交接工作,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专管,实验室安全专人专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在寒假期间私自开展实验室工作。
三是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防护,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确实需要,须向本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加强人员管理,落实人员准入
按照要求,学校撰写了《塔里木大学寒假实验室安全提示倡议书》,请各单位组织假期拟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认真阅读;在学校正式放假前,实验室申请老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附件),承诺书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查。实验项目未进行安全性评估、未进行假期备案和未取得安全准入证书的人员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
四、加强假期巡检,确保实验室安全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制定寒假实验室值班表,1月10日前将值班表电子版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249274546@qq.com);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
附件:塔里木大学寒假实验室安全提示倡议书和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