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的教学科研实验环境,现结合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就学期末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
请各单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的检查要点,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台账、操作规范、工作记录和警示标识等,确保规范齐全。
2.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危化品使用和处置废弃物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化学品属性和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3.全面检查电气设备。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等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严禁违规操作。
4.全面检查实验气体安全。对气体钢瓶的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
5.全面检查安全设施物品。对实验室的通风橱、应急喷淋、洗眼器、消防等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组织学习《塔里木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7.全面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做到仪器设备、实验台面物品和储物柜摆放等整洁有序。
8.其他检查。针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列出的其他条款,各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修复,杜绝安全隐患。
二、督促完成本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会议要求
根据分管校领导在10月30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按时完成《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会上已发各单位)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墙、规范实验室废液暂存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经费保障等。
三、做好新校区和校本部新搬迁实验室安全管理
目前南疆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已完成搬迁,化工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和保密学院等已搬迁至新校区,请涉及到的学院,认真统计梳理,将消防设施和监控设施等实验室安全基本保障设施配置到位;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学院,要编制2024年实验室安全经费预算,推进学院化学试剂暂存库建设等。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工作要求,于12月25日前将《学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249274546@qq.com)、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行政楼202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