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分析测试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及《兵团教育局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校能够科学、准确、及时完成数据填报,现启动2023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报表学校需上报以下几项
1.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2.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6.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8.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表格样式见附件1。
二、填制说明: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第1、2、8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填写,第3、4、5、6、7项由涉及单位填写(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信息数据),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填报的报表于2023年9月17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数据发送到邮箱:249274546@qq.com,同时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单位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02)。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报表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此次数据的上报工作。表格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问询。
附件:(请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基表3-7样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