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校和职业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兵教函〔2023〕19号),结合学校领导在“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责任书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全力做好兵团专项检查组来校检查准备,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进行梳理,增强查漏补缺、立行立改、中长期规划建设意识,确保各项工作真落实、不敷衍。
2、具体要求。请各单位于6月2日前,将《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反馈表》纸质版交行政楼202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249274546@qq.com。
附件:《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反馈表》 (请在部门网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