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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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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和气瓶等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8:15 编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险源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学校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源(气体钢瓶、试剂安全柜)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是指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根据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对危险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辐射伤害;激光、强光伤害;粉尘伤害;高温伤害;低温伤害;飞溅伤害;气瓶等。

2.化学性危险、危害: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废固。

3.生物性危险、危害: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其他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其他。

二、统计范围

学校所有涉及实验的房间,包括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及准备间等。

三、统计要求

以实验室为单位,参照《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参考)》(附件1),针对危化品、实验废弃物、实验仪器设备、实验用特种设备(含气瓶)、射线类装置设备、生物安全、试剂安全柜等内容,逐一排查,全面如实填写《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附件2)、《实验室气体钢瓶统计表》(附件3)、《试剂安全柜统计表》(附件4)、《学院、科研平台危险化学品摸底情况表》(附件5)。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将《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实验室气体钢瓶统计表》《试剂安全柜统计表》《学院、科研平台危险化学品摸底情况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至(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9274546@qq.com。

2.联系人:石军,联系电话:4680024

3.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表(参考)

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

附件3.实验室气体钢瓶统计表

附件4.试剂安全柜统计表

附件5.学院、科研平台危险化学品摸底情况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12日

  • 附件【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表(参考).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实验室气体钢瓶统计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试剂安全柜统计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学院、科研平台危险化学品摸底情况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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